二连浩特市四举措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 招商动态 |2017-06-21
据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情况来看,我市1-5月份非国有经济完成投资4.56亿元,同比增长37.58%,占1-5月份完成投资比重为53.27%,民间投资较上年有较快提升。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民间投资回升趋稳,切实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重点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PPP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申报了五大领域PPP项目,包括全域旅游项目、边境经济合作区项目、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绿化项目及输水管线项目,总投资约36.2亿元,目前,各项目正在与社会资本洽谈,加快推进PPP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民间投资发展的积极性,促进民间投资较快发展。
二是继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的大背景下,我市投资项目审批监管部门依托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我市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报建及施工许可环节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告互抄、信息公开”的网上联合审批运行模式。系统内预设审批前置条件、限时办结时间及监督通报机制,有效避免出现私设审批前置条件,不按规定时限办理事项等问题的发生,同时,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由“群众跑腿”变“信息跑路”。此外,自治区发改委于近日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进一步精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取消部分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将在线审批平台备案类项目改为备案告知制,这些举措将有利于调动市场和地方政府推动发展的积极性,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时间,也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三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筹措各类建设资金。近年来,我委加强和保持与自治区发改委各相关业务处室的经常性沟通和联系,积极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投资领域,扎实做好项目编制、储备、包装和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应争必争”,2016年以来,我委共为我市民营企业争取项目扶持资金2265万元,涉及标准化规模养殖、电子商务、供热脱硫除尘、保障房基础设施及对外开放平台企业等领。同时,我委加强与银企沟通协调,积极做好自治区银企座谈会的宣传工作,及时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信息上报至自治区,帮助项目单位筹措资金,帮助银行找项目。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使更多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实施。我委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在保证引进企业质量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加大招商引资工作,使招商引资落到实处,争取更多的项目在我市签约落地,为我市民间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特别是对已签约的项目加大对接服务力度,积极推动,督促并引导企业尽快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并结合我市实际,加快进度出台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并予以发布,切实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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